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以安装时应分清电气工程火灾探测器所监控的路数,各路剩余工作电流互感器和温度以及传感器数据对应接线。每回路电气火灾探测器数量已经不能没有超出63只。接线时,应按电气火灾风险监控探测器标明的接线标识,正确接线,不得反接。
特别是一种连接全电动火灾探测器通信线,总线引至控制中心,连接至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需要区分通信线A、B,所有电动火灾探测器的A线连接至下一个电动火灾探测器的A线,下一个电动火灾探测器的B线。
剩余电流互感器的安装,必须严格区分 n 线和 PE 线。3p 四线或4p 四线 N 线应通过电气火灾监测系统的剩余电流变压器。通过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的剩余电流互感器 n 线不得用作 PE 线,不得反复接地或暴露于导体。PE 线路不应连接到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剩余电流互感器应放置在塑壳断路器下端的出口处。当安装不方便时,可安装敞开式剩余电流互感器或安装在塑壳断路器的进线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剩余电流互感器应安装在配电柜内。特别注意施工安全,停电时进行施工,强弱电分开走线。应特别注意防止接线错误或接线错误,可能导致强电流接入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回路,烧毁整个电气火灾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