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器本身的设计规范是分层分布式的,其按照间隔单元划分、应用功能的模块化设计。其制造工艺按照GB 14287.2─2005,GB 12005标准,可与自动报警系统相联动,通过声光进行信号报警。
电气火灾监控器与以往的传统火灾自动报警器不同,它主要是为了避免事故的发生,而不像过去的报警系统,是在火灾发生后才开始报警。电气火灾监控器可以随时监控情况,可以实时显示周边温度、频率与电源的电流、电压状况,可提前获知是否有过压、短路等情况,预防火灾与电源故障的发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本身更加注重了显示装置的设置,更加直观。但在不同领域的电气火灾监控器有着不同的设计规范。这些规范满足了各个领域的需求,适合它们各自本身不一样的状况与环境。按照建筑物的不同、对象的不同、危险程度的不同,分别进行各自定制的监控。
那么,对于这些规范你知道多少?以下分别是低压配电、建筑、民用建筑电气、商店建筑、金融建筑电气的设计规范。
一、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当建筑物配电系统符合下列情况时,宜设置剩余电流监测器,其应动作于信号或切断电源:
1、配电线路绝缘损坏时,可能出现接地故障;
2、接地故障产生的接地电弧,可能引起火灾危险。
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下列建筑或场所的非消防用电负荷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3、国度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为防范电气火灾,下列民用建筑物的配电线路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为特级的建筑物的配电线路,应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2、除住宅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为一级的建筑物的配电线路,宜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四、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对于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的营业厅,除消防设备及应急照明外,配电干线回路应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五、金融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特级、一级防火金融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1、金融设施专用空调电源干线、动力末端配电箱、照明与插座末端配电箱;
2、弱电机房、值班室、商场、厨房及餐厅、观影设施、娱乐设施、展览设施等区域的照明与插座配电箱。
因电气火灾监控器不需要占用太多空间,因此应用非常广泛,不仅只有这五个区域,还有比如工矿企业、娱乐场所等地区。而且在不同的位置装置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也都有着不同的要求,在购置时必须注意环境的设计规范。虽然有着不同的要求,但是它都起着相同的作用,可在这些建筑、配电箱中进行实时监控。